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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9-04-02 18:06     (点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根据《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皖发改创新规[2021]5号)等的有关规定,学校设立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自主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自主研究课题),为规范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主研究课题由工程研究中心围绕煤炭安全精准开采为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或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第二章 自主研究课题类别

第三条 自主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探索性课题和青年创新基金。

第四条 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本领域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工程研究中心整体目标,以取得重大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动工程研究中心发展为目的基础性、应用基础或技术创新课题。资助额度为30万元,研究年限为3年。

第五条 探索性课题主要支持符合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具有前沿性、探索性,又有研究基础的课题,尤其鼓励前沿性、边缘、交叉性和技术方法创新课题。资助额度为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第六条 青年创新基金主要支持探索性与创新性强,尤其鼓励原始创新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第七条 重点课题、探索性课题、青年创新基金经费分别按自主研究课题总经费的40%、30%、30%确定。

第三章 申请对象与条件

第八条 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研究中心固定研究人员,同时鼓励本单位人员与外单位人员联合申请,共同研究。

第九条 重点课题申请者须具有正高职称,并具有相应的团队研究条件;探索性课题申请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且具有承担省部级课题基础;青年创新基金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发表有相关领域的SCI期刊论文基础。

第十条  自主研究课题不作重复资助

第四章 申请与立项

第十一条 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每年受理1次,工程研究中心在网站适时发布申请通知,申请有关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申请人根据申请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第十三条 工程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受理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①《申请书》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②不符合资助范围;③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课题。

第十四条  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自主研究课题的评审,评审采取回避制度,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领导组批准后立项资助

第十五条 资助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15日内按要求填写并签署《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筹)自主研究课题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交至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启动。

第五章 课题管理

第十六条 自主研究课题的实施由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负责,并派专门人员对课题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①项目任务合同签定;②核定课题资助经费;③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④课题结题验收;⑤向科技产业处上报科研成果。

第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每年须向工程研究中心提交课题书面进展报告、年度成果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其中,重点课题每年还需作课题实施情况汇报。课题负责人对所申请课题研究任务进展缓慢或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材料,停止资助。

第十八条 课题结束时,需进行结题验收评审,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工程研究中心自主研究课题工作总结报告》,并于研究工作结束2个月内报工程研究中心,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成果证明材料,验收通过后将结题相关材料报工程研究中心。

第十九条 自主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合格的最低标准为:

1)重点课题要求:课题完成预期研究内容,至少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其中至少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1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2)探索性课题要求:课题完成预期研究内容,至少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至少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1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3)青年创新课题要求:课题完成预期研究内容,至少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国家发明专利必须以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发表的论文必须以工程研究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中文署名全称: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理工大学),英文署名全称:Joint National-Loc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re for Safe and Precise Coal Mining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同时,必须在发表的论文中标注“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理工大学)自主研究课题资助(编号)”,英文标注“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Independent Research fund of Joint National-Loc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re for Safe and Precise Coal Mining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O.)”,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自主研究课题的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后,首次拨付资助额度的50%,根据课题中期或年度进展报告评审结果,确定第二次经费的拨付。

第二十二条  按停止资助处理的课题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

第七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研究中心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的专利,所获奖励以及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所有权归本单位,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有工程研究中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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